不同性质的油品不能相混,否则会使油品质量下降,严重时会使油品变质。特别是各种中润滑油,含有多种特殊作用的添加剂,当加有不同体系添加剂的油品相混时,就会影响它的使用性能,甚至会使添加剂沉淀变质。润滑油中混入轻质油,会降低闪点和粘度;食品机械油脂混入其它润滑油脂,会造成食品污染;溶剂油中混入汽油会使馏程不合格并增加毒性。因此,为防止各种油品相混或污染,应采取如下措施。
1、为了防止散装油品在卸收、输转、灌装、发运等过程中发生污染,应根据油品的不同性质,将各管线、油泵分组专用,不同性质的油品,不要混用,如必须混用时,要清扫管线余油,在管线更低位置用真空泵抽取余油或用过滤后的压缩空气清扫,有条件的也可用蒸汽清扫,再用拟输送的油品冲洗几分钟,放出油头,并经检查确认清洁后放可使用。但必须注意:
①溶剂油不允许用含铅汽油管线
②特种用油和润滑油要专管线专泵输送。
2、油桶、油罐汽车、油罐、油船等容器改装别种油品时,应进行刷洗、干燥。灌装与容器中原残存品种相同的油料,可根据具体情况简化刷洗手续,但必须确认容器合乎要求,才能重复灌装,以保证油品质量。用使用过的油桶、油罐、油罐车、油船灌装中润滑油时,必须进行特别刷洗,即用溶剂或适宜的汽油刷洗,必要时用蒸汽吹扫,要求达到无杂质、水分、油垢和纤维,并无明显铁锈,目视不呈现锈皮、锈渣及黑色油污,方准装入。
3、定期检查油罐底部状况和清洗储油容器
油品储存的时间越长,氧化产生的沉积物越多,对油品质量的影响越严重。因此,必须每年检查罐底一次,以判断是需要清洗。要求各种油罐的清洗周期是:轻质油和润滑油储罐3年清洗一次;重柴油储罐2.5年清洗一次。
4、定期抽检库存油品,确保油品质量
为确保油品质量,防止在保管过程中质量变化,要定期对库存油品抽样化验。桶装油品每0.5年复验一次,罐存油品可根据其周转情况每3~12月复验一次。对于易于变质、稳定性差、存放周期长的油品,都应缩短复验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