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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周经理    2024-05-08 07:44:25    1015次浏览

一、报警阀组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不同的系统选用不同的报警阀组。

(一)报警阀组的分类及组成

报警阀组分为湿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和预作用报警装置

1.湿式报警阀组

(1)湿式报警阀组的组成。湿式报警阀是湿式系统的专用阀门,是只允许水流入系统,并在规定压力、流量下驱动配套部件报警的一种单向阀。湿式报警阀组的主要元件为止回阀,其开启条件与入口压力及出口流量有关,它与延迟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控制阀等组成报警阀组。

(2)湿式报警阀的工作原理。湿式报警阀组中报警阀的结构有两种,即隔板座圈型和导阀型。

隔板座圈型湿式报警阀上设有进水口、报警口、测试口、检修口和出水口,阀内部设有阀瓣、阀座等组件,是控制水流方向的主要可动密封件。在准工作状态时,阀瓣上、下充满水,水的压强近似相等。由于阀瓣上面与水接触的面积大于下面与水接触的面积,因此阀瓣受到的水压合力向下。在水压力及自重的作用下,阀瓣坐落在阀座上,处于关闭状态。当水源压力出现波动或冲击时,通过补偿器(或补水单向阀)使上、下腔压力保持一致,水力警铃不发出警报,压力开关不接通阀瓣仍处于准工作状态。补偿器具有防止误报或误动作功能。闭式喷头喷水灭火时,补偿器来不及补水,阀瓣上面的水压下降,当其下降到使下腔的水压足以开启阀瓣时,下腔内的水便向洒水管网及动作喷头供水,同时水沿着报警阀的环形槽进入报警口,流向延迟器、水力警铃,警铃发出声响警报,压力开关开启,发出电接点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供水泵。

(3)延迟器的工作原理。延迟器是一个罐式容器,其入与报警阀的报警水流通道连接,出口与压力开关和水力警铃连接,延迟器入口前安装有过滤器。在准工作状态下,可防止因压力波动而产生误报警。当配水管道发生渗漏时,有可能引起湿式报警阀阀瓣的微小开启,使水进入延迟器。但是,由于水的流量小,进入延迟器的水会从延迟器底部的节流孔排出,使延迟器无法充满水,更不能从出口流向压力开关和水力警铃。只有当湿式报警阀开启,经报警通道进入延迟器的水流将延迟器注满并由出口溢出时,才能驱动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

(4)水力警铃的工作原理。水力警铃是一种靠水力驱动的机械警铃,安装在报警阀组的报警管道上。报警阀开启后,水流进入水力警铃并形成一股高速射流,冲击水轮带动铃锤快速旋转,敲击铃盖发出声响警报。

2.干式报警阀组

(1)干式报警阀组的组成。干式报警阀组主要由干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空压机、阀、控制阀等组成。报警阀的阀瓣将阀门分成两部分,出口侧与系统管路相连,内充压缩空气;进口侧与水源相连,配水管道中的气压抵住阀瓣,使配水管道始终保持干管状态,通过两侧气压和水压的压力变化控制阀瓣的封闭和开启。

(2)干式报警阀的工作原理。其中,阀瓣、水密封阀座、气密封阀座组成隔断水、气的可动密封件。在准工作状态下,报警阀处于关闭位置,橡胶面的阀瓣紧紧地闭合于两个同心的水、气密封阀座上,内侧为水密封圈,外侧为气密封圈,内、外侧之间的环形隔离室与大气相通,大气由报警接口配管通向平时开启的自动滴水球阀。在注水口加水加到打开注水排水阀有水流出为止,然后关闭注水口。注水是为了使气垫圈起密封作用,防止系统中的空气泄漏到隔离室或大气中。只要管道的气压保持在适当值,阀就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喷头开启后,干式报警阀自动开启,其后续一系列动作类似于湿式报警阀组。

3.雨淋报警阀组

(1)雨淋报警阀组的组成。雨淋报警阀是通过电动、机械或其他方式开启,使水能够自动流入喷水灭火系统并同时进行报警的一种单向阀。其按照结构可分为隔膜式、推杆式、活塞式、蝶阀式、感温式雨淋报警阀。雨淋报警阀广泛应用于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水雾系统、泡沫系统等各类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

(2)雨淋阀的工作原理。雨淋阀是水流控制阀,可以通过电动、液动、气动及机械方式开启电磁阀或平衡阀来打开雨淋阀。

雨淋阀的阀腔分成上腔、下腔和控制腔三部分。控制腔与供水管道连通,中间设限流传压的孔板。供水管道中的压力水推动控制腔中的膜片,进而推动驱动杆顶紧阀瓣锁定杆,锁定杆产生力矩,把阀锁定在阀座上。阀瓣使下腔内的压力水不能进入上腔。控制腔泄压时,使驱动杆作用在阀瓣锁定杆上的力矩低于供水压力作用在阀瓣上的力矩,于是阀瓣开启,供水进入配水管道。

4. 预作用报警装置

预作用报警装置由预作用报警阀组、控制盘压维持装置和空气供给装置等组成,它是通过电动、气动、机械或其他方式控制报警阀组开启使水能够单向流入喷水灭火系统,并同时进行报要的一种单向阀组装置。

(二)报警阀组的设置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根据不同的系统设置相应的报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水幕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

报警阀组宜设在且易于操作、检修的地点,环境温度不低于4 ℃且不高于70 ℃,距地面高度宜为1.2m。设有报警阀组的部位应设置排水设施。水力警铃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其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直径应为20mm,总长度不宜大于20m;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0.05 MPa。

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对于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于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和位置喷头的高程差不宜大于50 m。

雨淋报警阀组的电磁阀,在人口处应设置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报警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报警阀控制腔的入口处应设置止回阀。

控制阀安装在报警阀的人口处,用于在系统检修时关闭系统。控制阀应保持在常开位置,保证系统时刻处于警戒状态。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其启闭状态的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中心;采用其他阀门时,必须用锁具锁定阀位

三、水流指示器

(一)水流指示器的组成

水流指示器是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将水流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一种水流报警装置,一般用于湿式、干式、预作用、循环启闭式、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中。水流指示器的桨片与水流方向垂直,喷头开启后引起管道中的水流动,当桨片或膜片感知水流的作用力时带动微动开关动作,接通延时线路,延时器开始计时。达到设定的延时时间后,桨片仍朝水流方向偏转无法回位,电触点闭合,输出信号。当水流停止时,桨片和动作杆复位,触点断开,信号消除。

(二)水流指示器的设置要求

(1)水流指示器的功能是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的部位。在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内,除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仅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和每个楼层均应设置水流指示器。

(2)仓库内顶板下酒水喷头与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

(3)当在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

四、压力开关

(一)压力开关的组成

压力开关是一种压力传感器,它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一个部件,其作用是将系统的压力信号转化为电信号。接压力开关的管道充水压力达到设定值时,压开关受到水压的作用后接通电触点,输出信号,实现报警和启动消防水泵。

(二)压力开关的设置要求

(1)压力开关安装在系统管网或报警阀延迟器出口后的报警管道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压力开关控制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并能调节启、停稳压泵的压力

(2)雨淋系统和防火分隔水幕系统的水流报警装置应采用压力开关。

五、末端试水装置

(一)末端试水装置的组成

末端试水装置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等组成,其作用是检验系统的可靠性,测试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

(二)末端试水装置的设置要求

(1)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不利点喷头处应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和楼层均应设置直径为 25 mm 的试水阀。

(2)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有标识,并设在便于操作的部位,距地面高度宜为1.5m,且应配备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3)末端试水装置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应与同楼层或同防火分区内选用的小流量系数的喷头相等。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用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排水立管宜设伸顶通气管,且管径不应小于75 mm。

六、管道

(一)管道的工作压力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 MPa。其他用水设施不应设置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道上。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 0.4 MPa。

(二)管道的材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涂覆钢管、不锈钢管或铜管。当报警阀入口前管道采用不防腐钢管时,应在报警阀前设置过滤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为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级时,可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及管件时,系统应选用湿式系统并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配水管及配水支管的直径不应超过DN80,且不应穿越防火分区;当设置在有吊顶场所时,吊顶内不应有可燃物,且吊顶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当设置在无吊顶场所时,该场所的顶板应为水平光滑顶板,且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火灾危险等级为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I级的场所,洒水喷头与配水管道之间可采用消防洒水软管连接,但系统应为湿式系统,且消防酒水软管应设置在吊顶内长度不应超过 1.8 m。

(三)管道的连接方式

(1)镀锌钢管、涂覆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螺纹或法兰连接方式。当报警阀前采用内壁不防腐钢管时,可采用焊接方式连接。

(2)铜管可采用钎焊、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法兰和卡压等连接方式。

(3)不锈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法兰和卡压等连接方式,不宜采用焊接方式。

(4)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管件可采用粘接方式连接,与其他材质管材、管件连接时,可采用螺纹、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

(5)铜管、不锈钢管、氯化聚氣乙烯(PVC-C)管应采用配套的支架、吊架。

(6)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

(卡箍)连接。

(四)配水支管控制的喷头数量

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流量喷头数,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不应超过8只,同时在吊顶上、下设置喷头的配水支管,上、下侧均不应超过8只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场所均不应超过6只。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流量洒水喷头数量,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的规定。

(五)管道的直径

管道的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管径不应小于 25 mm。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供气管道,采用钢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5 mm;采用铜管时,管径不宜小于 1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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