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超人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李总    2024-03-28 12:58:07    806次浏览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 公司:武汉超人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武昌区中山路与紫阳东路交叉口天伦万金国际广场塔楼2单元13层办公28号房
  • 联系:李总
  • 手机: 15327102929
  • 微信:
免费咨询 一键拨号1532710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