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办理休学:
因生病或受伤,需要长期和休养,且病情占据一学期总学时的1/3以上。
患有某些特定的严重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或双向情感障碍的急性发作期。
因特殊疾病,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因创业或其他非学业原因需要中途休学。
因出国探亲或自费留学等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习。
患有急性或慢性传染病、恶性肿瘤、精神病等重大疾病,且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至少三个月。
办理休学时,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和休学建议,并通过正式程序申请。休学的期限通常为一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在休学期间,学校通常为学生保留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