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住院病历书写中的主诉

王经理    2024-01-04 11:19:07    881次浏览

(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诊断。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857388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