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融资又称股权质权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融资方式。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中的质押属于担保物权。质押需要转移和占有质押物。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3、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陨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