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票据承兑,票据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承兑为汇票所独有。
票据承兑前,需要做哪些步骤?
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不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为确定汇票到期时能得到付款,在汇票到期前向付款人进行承兑提示。
读起来好绕呀...什么意思呢?一般汇票的出票人是一方企业A,付款人是银行B,持票人是另一方企业C,也就是说A把汇票委托给B,到期后,由B承兑给C。A签发款项给了B,但是B不等于马上就给C,所以呀C要提醒B,大哥,我的钱到期了可以提走了吧?
如果付款人签字承兑,那么他就对汇票的到期付款承担责任,否则持票人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话虽如此,但是很多时候你也懂得啦,付款人总能用他鹰一般的眼睛找出点小瑕疵,你的承兑之路完全由心情来定...不是不承兑,后延一下总可以的啦...
票据承兑是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在汇票上记载一定事项承诺到期支付票款的票据行为。
商业汇票一经银行承兑,承兑银行必须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因此,票据承兑属于银行的一项授信业务。
对票据承兑人的要求
作为票据承兑人在接受承兑后,必须遵循汇票上的付款要求,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能改变承兑日期,因为汇票上所记载的事项,都是由商品交易双方协商达成,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变更。
而且,在接受承兑后,还须在汇票正面证明。“同意按汇票要求到期支付票款”的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签章,一经承兑的票据,即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不能返回撤销承兑。
持票人获得票款前的提示
汇票在承兑前必须提示,因为汇票一般由债权人执存,在票据流通转让的情况下,付款人通常不知道票据流通转让的情况下,付款人一般不知道票据在谁手中,只有在持票人出示汇票时才能办理承兑。要付款,必须先由执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同时也证明债权人身份。
承兑汇票不限制背书转让次数,所以作为付款人的银行是不知道汇票到期时持票人是谁的,所以持票人要提前打招呼告诉银行欧巴:票在这里哦~
票据法一般规定有提示日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在持票人提示后,应做出付款与否的答复。
由于汇票的到期日是从承兑日算起的,所以持票人应尽可能早承兑,付款人在承兑前对汇票不负任何责任。提示票据是执票人取得票款的重要手续,必须严格按规定提示,以保证债权的按时清偿。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