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规执行垃圾清运正确处理服务批准。从业城市发展垃圾清运正确处理服务的企业。应依规获得由市辖区、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基本建设(清洁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机构授予的城市发展垃圾营业性清理、搜集、运送、正确处理服务批准。未经审批同意,不可从业城市发展垃圾清运正确处理服务主题活动。
2、市辖区、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基本建设,清洁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机构能够依规选用特许加盟、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根据招标会等公平交易方法挑选具有相对标准的企业从业衣食住行垃圾的清理、搜集、运送和处置。依据招标企业申请办理签发服务许可证书。
3、申请办理跨界营销清运处置垃圾程序流程。跨县级以上行政区迁移、处置本地生活垃圾的。由移除企业向签发服务许可证书的原审核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提升或变动服务批准中的相关事宜。
4、迁移出省部级行政区存储、处置衣食住行垃圾的,除应依规提升或变动服务批准范畴外。移除企业还需向移除地省部级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机构提交申请。做生意接受地省部级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机构愿意后。移除地省部级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机构即可准许。
5、申报材料规定。申请办理跨界营销清运处置垃圾须递交的原材料包含垃圾跨界营销清运处置服务批准申请报告、服务承揽企业机构组织代码、企业营业执照、服务许可证书照、外地清运处置服务协议书等原材料影印件或扫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