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闯红灯一点都不陌生。机动车闯红灯的比较少见,行人、电动车安全交通意识相对薄弱,那么当一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到了闯红灯的行人,责任该如何让划分?保险怎么赔?
相关法律规定
目前,法律界对于行人闯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存在较大的争议。而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换而言之
除了法律上明文的“即使行人负全责,机动车仍然要承担10%的责任”之外。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再提高机动车承担的责任比例,保护弱者。
所以说,不管是不是行人的全责,机动车主都要赔钱。只不过是赔的多少的问题。这是出于保护弱者的考虑。当初考驾照的时候理论考有讲,在路口、斑马线等,驾驶员要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行人闯红灯被车撞死,一般来说是行人负主要责任,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特殊情况如酒驾等除外。
关于赔钱,有以下几种情况:
驾驶员连交强险都没有投保,那么车主需要自己赔偿责任范围内的钱,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先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钱,不够部分再由驾驶员自已赔偿;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基于次要责任的原因,基本是由保险公司来赔付就够了。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驾驶员只保了交强险,把人撞死,赔偿总额算下来80万,责任行人90%,驾驶员10%.那么首先由交强险赔付的支付额度11万,那么则由交强险赔付,若未买交强险则由驾驶员自己赔付80×0.1=8万元
无论是作为司机还是行人,不管怎样,既然制定了规则,那就必须遵守。 对于行人来说,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人是血肉之身,汽车是钢铁之躯,人被撞死亡的概率非常之大。 对于驾驶人来说,在路口要谨慎驾驶,遇到行人横穿马路,减速到最慢吧,无论责任划分怎样,人命关天,生命不可能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