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少年军校学院

警校的工作承诺

丁老师    2019-10-13 05:44:15    4791次浏览

为了加强对公安警察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严肃招生纪律,维护考生利益,确保招生质量,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录取原则。

(二)规范招生程序,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现象。

(四)对蒙混过关被录取的公安警察学校学生,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对违反招生纪律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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