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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

蔡经理    2019-08-14 10:20:26    2630次浏览

每季度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季检登记表。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l~2次充电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①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

② 室内消火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③ 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④ 火灾应急广播、火灾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信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 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年检

1、每年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试验1次;

2、按季检中的各项,分别试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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