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纠纷能够中断时效吗?
工程纠纷最公平有效的解决方式莫过于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在经历工程纠纷诉讼中,不少当事人都会有诸多问题想要得到答案,例如工程纠纷能够中断时效吗?没有律师能够自己解决吗?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工程纠纷律师多年从业经验介绍指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根据2008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情形可判断为诉讼时效中断: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3、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4、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工程纠纷律师还需要注意,在工程款清欠工程中,施工企业应有效利用法律允许或认可的手段和方法,中断诉讼时效,使诉讼时效处于有效范围内,具体就工程款清欠而言,主要有如下方法:
1、 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财产保全,或在诉讼中主张抵消。
2、向对方发函,要求支付工程款。
3、要求对方做出承诺、提供担保或支付部分工程款。
4、对方下落不明的,在国家级或省级报纸上刊登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
正常情形下,是否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办理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但由于工程纠纷诉讼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涉及到提供材料较多,很多当事人在办理过程中极易出现遗漏,对于后续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那么如果您委托一位有着丰富法学知识,并且有着诸多工程纠纷诉讼案件经验的工程纠纷律师,可有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