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是指幼儿园或托儿所里负责照管儿童生活的人员。
职业定义: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 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证书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
保育员招生对象
一、面向社会招生,在职保育员和即将从事保育员工作者以及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培训内容
根据《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保育员培训内容主要为:职业道德、婴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婴幼儿卫生保健及常见预防、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与处理、婴幼儿常见营养问题及合理膳食、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卫生学以及保育员职业理念等。学前教育机构的环境及其利用、相关法律法规。
三、报名须提交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2寸蓝底照片4张
3、学历证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