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对于保障行车、减轻潜在事故程度,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防护、交通诱导、隔离封闭、防止眩光等多种功能。为了防止交通事故,保证交通顺适,发挥道路的功能,必须设置交通措施,根据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况,道路上必要时应设置人行跨路桥(包括地下人行横道),栅栏、照明设施、视线诱导标志,紧急联络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等。
在马路边我们看见的各种各样交通标志牌和交通标识牌,他们的形态都是有一定考究的,并不是滥用的,依照样子详尽来区分,主要有几种:正等边三角形、环形、倒等边三角形、八角形、叉形、正方形,正等边三角形:用于正告标志;环形:用于劝阻和标示标志;倒等边三角形:用于“减速让行”劝阻标志。
交通里的行人车子逐渐增加,给交通交通的稳定行驶导致了很大的艰难,因此开展各种交通交通标志牌装置有益于交通交通的输通行驶,用于给交通里的行人车子起到一个警示作用,因为交通标志牌设定的必要性这般关键,更需要在安装上应偏重于注意其产品质量问题,需要满足时下许多人在交通上进行的视度规定。
道路交通标志牌的的设置规则:
1、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布局合理、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信息应连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复显示。
2、道路交通标志牌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来两侧同时设置。
3、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但多不应超过四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满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设置空间。
4、原则上要避免不同种类的标志并设。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路口优先通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如条件受限制无法单独设置时,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多不应超过两种标志。
5、警告标志不宜多设。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警告标志时,原则上只设置其中需要的一个。(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