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1、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我们常常说申请贷款时候需要提供自己的财产例如车辆、房产证等作为贷款凭证,提供的证明越多,通过的概率越高,能够拿到的额度也愈多。随着现在有车一族越来越多,很多人为了快速资金周转,汽车抵押贷款也越来越受到大家的欢迎。
目前市场上主流的车贷模式有两种:车辆质押贷款和车辆抵押贷款。
在车辆质押贷款中,车主需将车辆直接质押给贷款公司,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和先息后本。车辆的钥匙和行驶证都需留在贷款公司,通常贷款公司会设立专门车库来存放这些质押车辆。这种模式操作简单,放款额度小,但对贷后管理要求较高。
而在车辆抵押贷款中,车主需进行抵押登记或签订“预过户”协议,并在车辆上安装GPS。贷款公司从而获得车辆终处置权。若逾期未还款,贷款公司可在寻回质押车辆的情况下,凭相关手续强行收回车辆。这种模式申请所需材料更多,对贷前风险评估要求较高,操作复杂且会产生一定手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