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现阶段常用的保函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预付款保函。
境内非融资性保函手续费收取标准:
1、支付保函手续费:
银行为客户开立支付保函业务时,需要向客户征收每季千分之五的保函手续费,指导价为千分之一每季,是500元每季。
2、履约保函手续费:
银行为客户开立履约保函业务时,需要像客户征收每季0.5%的保函手续费,指导价为0.1%,每季度收取500元。
3、投标保函手续费:
银行为客户开立投标保函业务时,需要像客户征收每季0.5%的保函手续费,指导价为0.05%,每季度收取500元。
4、分期付款与延期付款保函手续费:
银行为客户开立分期付款、延期付款保函业务时,均需要像客户征收每季0.5%的保函手续费,指导价为0.15%,每季度收取500元。
5、关税保函手续费:
银行为客户开立关税保函业务时,需要向客户征收每季0.5%的保函手续费,指导价为0.15%,每季度收取500元。
6、租赁保函手续费:
银行为客户开立租赁保函业务时,需要像客户征收每季0.5%的保函手续费,指导价为0.15%,每季度收取1000元。
7、其他保函手续费:
预付款保函、工程质量保函与保释金保函手续费分别为:指导价0.1%、0.1%、0.15%,上限都是0.5%,收费分别是500、500、1000元/季。
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也属银行信用,是指银行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开出的,担保申请人一定履行某种义务,并在申请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时,由担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额、或作出一定经济赔偿的书面文件。
其主要内容根据国际商会第458号出版物《UGD458》规定:
⑴有关当事人(名称与地址)。
⑵开立保函的依据。
⑶担保金额和金额递减条款。
⑷要求付款的条件。
国际商会于1992年出版了《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其中规定,索偿时,受益人只需提供书面请求和保函中所规定的单据,担保人付款的依据是单据,而不能是某一事实。担保人与保函所可能依据的合约无关,也不受其约束。
以上规定表明,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是性的、直接的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