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承包人要求银行向业主(发包人) 出具的保证业主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实施项目的一种信用函件。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出具的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笔工程预付款,及时用于实施项目的保证函件(即A委托B向C作出担保,担保内容是C按合同约定向A支付的预付款确实在用于项目的实施)。担保银行应为业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约,业主可凭保函向担保银行索赔。
投标担保有哪些形式 1、银行保函; 2、担保公司担保书; 3、同业担保书; 4、投标保证金担保; 多数采用1、4形式,具体方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投标担保是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署工程建设合同的,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定金(保证金)担保方式等方式。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投标有效期后的30天至180天。担保额一般为投标总价的2%,一般不超过80万,但也有特殊项目,需要上千万的投标担保。
工程投标担保的一般保证情形 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 ②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