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消防验收顺利通过,现将消防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阐述如下:
1、消防喷淋系统施工调试完成,能够联动;
2、消火栓系统施工调试完成,能够联动;
3、室外消火栓设置间距和位置符合要求。
4、稳压系统、消防泵房喷淋加压泵工作正常;
5、根据验收计划,消防水系统提前正式充水,检测验收日期之前相关给水排水设备和管路、水池、水箱应具备相应功能。各专业的安装工作应在提前7—10天左右完成,以给消防联动系统创造安装、调试联动时间;
6、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
7、电梯安装自身调试完成;
8、防火卷帘门安装调试完成;
9、根据验收计划,各个与消防系统有关的联动设备(正压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阀等应在调试前确保完成各自的单机试运转工作,避免出现电机反转、执行机构不完整等问题影响调试进度,
10、配电室、各配电箱、各种电源控制柜安装自身调试完成;
11、楼梯扶手、防火门、闭门器、户门、外门窗安装基本完成;
12、公共部分照明、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安装、调试完成,疏散指示灯及出口标志灯应确保亮度及指示方向正确;
13、穿防火墙的孔洞封堵基本完成;
14、室外消防管线贯通,双电源到位;
15、室外消防环路能够通消防车;
16、各种报验资料齐全;
17、整体工程基本完工,卫生状况较好,外脚手架拆除完毕;
18、消防系统调试、检测、验收期间,各个相关安装、供货单位应确保足够的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合调试工作;
19、电气检测机电做好各楼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应急照明各配电柜负荷;
20、带消防控制的配电柜、风机控制箱以及电梯、卷帘门、门禁等二次接线图两套。
作为酒店还应办理消防检查合格证
1、到辖区消防大队受理窗口申报;
2、《消防检查申报表》(固定格式)
3、验收或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消防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建筑平面图或装修平面图等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应当依法申报的资料(如有些地方法规要求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应当有保单复印件)。
建筑物在进行建设、改造或使用过程中,需要向住建局提交相关的消防申请材料,经过住建局审核并批准后,方可进行后续的工程建设或使用。
一、提交消防申请材料
在申请住建局审批消防手续前,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相关的消防申请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消防设施布置图、消防设备清单、消防管理制度等。这些材料应详细反映建筑物的结构、用途以及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确保符合消防要求。
二、住建局审核申请材料
住建局在收到申请人的消防申请材料后,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住建局会重点关注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消防设施的配置和完好情况、消防管理制度的健全性等方面。如果申请材料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住建局会要求申请人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材料。
三、批准并颁发消防手续
经过住建局审核,如果建筑物的消防符合相关规定,住建局会批准并颁发消防手续。这意味着建筑物可以进行后续的工程建设或使用,并需要按照批准的消防要求进行施工或使用。同时,住建局还会对建筑物的消防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住建局消防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新建、改建、扩建、用途变更部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新建、扩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红线图、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全套图纸光盘一份;
2、建筑内部装修部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室内装修设计图、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建筑图纸光盘一份、装修材料的说明、场所的使用证明、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正副本;
3、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的材料,申请报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国家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供货证明、供货凭证即消防产品的发票、发货清单、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