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能力达标认证是对企业在履行合同、订单、约定等方面的能力进行评估和认证,以确保企业具备完成合同、订单、约定等任务的能力和信誉。以下是关于履约能力达标认证的办理条件、申请流程和认证周期的详细介绍:
办理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实体的企业(已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或已取得企业执照)。
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该法人必须拥有合法经营权,同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企业需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以供审核其财务状况。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等。
申请流程:
企业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和相应资料。
第三方认证公司审查材料,通过申请则与企业签订认证合同。
评审部审查企业的服务体系文件。
派遣认证机构评审员到企业现场评审和评分。审核组长在现场审核前将审核组组成和审核计划正式发给企业确认。现场审核组依据标准、组织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的手册、程序等体系文件,对受审核组织贯彻执行标准的情况审核取证。
审核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所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依据,得出审核发现,并对所有审核发现对照分析得出审核结论,撰写审核报告。对于现场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纠正措施。
对于纠正措施经审核组验证合格后,连同现场审核记录、审核报告等资料一并提交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审查。
认证周期:
履约能力达标测评认证的周期一般为1~2个月。
此外,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获证后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年审(监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