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营口沙岗镇企业融资贷款,欢迎来电咨询洽谈

价格:面议 2024-11-24 10:00:01 48次浏览

业务流程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经审批同意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3、银行落实贷款条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放款手续,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4、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按规定办理撤押手续。

企业贷款:是企业具体经营情况而定

贷款额度:10-200万贷款时间:1-3年贷款利息:月利率5里左右

贷款要求:必须是注册于中国的中小企业,且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

经营贷款是以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为服务对象的融资产品,借款人可以通过房产抵押等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其企业或个体户的经营需要。

借款人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 除自然人外,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3. 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 除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5. 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银行不对其发放贷款:

1. 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

(2)业务经办机构受理及调查

(3)业务经办机构审查

(4)业务经办机构签批

(5)总行审贷机构或授权机构初审

(6)总行审贷机构或授权机构终审

(7)放款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8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