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中长期贷款。
按贷款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
1、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基本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构成或组成的工程项目的总和,包括新建项目、扩建项目、全厂性迁建项目、恢复性重建项目等。
2、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在企业原有生产经营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和应用科技成果进行的更新改造工程。
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
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4.
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
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
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
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
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
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
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申请资料
1. 资格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营业执照等;
2. 贷款用途证明文件,如购销合同等;
3. 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收入证明)、税单及其他还款能力证明等;
4. 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抵(质)押担保须提供抵(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价值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证明;信用担保须提供保证人同意履行连带责任保证的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5. 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6. 借款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借款人简历、工作业绩、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还款来源、担保情况、申请借款的金额和期限);
7. 不低于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的30%的自有资金或付款证明;
8.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借款客户所提供文件资料应真实、合法。
额度期限
贷款额度:循环授信,以住房抵押,可达房产评估价值的80%,商用房亦可。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长5年,循环授信循环使用,按月/季还息,到期还本,还款非常灵活。
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或适当上浮。
◆适宜的贷款期限,金额,贷款期限长达36个月,初次贷款金额高达100万
◆还款方式方便,配合正常经营现金流,减少利息负担和到期一次还本的资金流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