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银行还是法律界,有关专业人士都提醒房产交易双方在使用这种“垫资”工具时须万分慎重。由于缺少了担保公司和银行的介入,这一交易过程风险重重。
过去的“转按揭”,主要是债务人的变更,即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因借款人转让已抵押给银行的抵押房产,贷款银行向购买该抵押房产的购房人(下家)发放贷款,同时,原借款人通过售房款归还贷款。这一切过程都由银行操作,买卖双方的风险都比较小。
手续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咨询: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提放
针对客户已经在银行或机构完成批贷并完成抵押登记,放款较慢客户又急需用钱的情况,垫资方先行借款给客户,银行或机构放款资金用于偿还垫资本金的业务。
过桥垫资的风险
1.当银行收回借款方的贷款之后,不再为借款方提供新的贷款,这时借款方和垫资公司一方就汇陷入了麻烦。
2.借款方本身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只是不断的对自身进行包装,当在银行申请到续贷之后,直接就会直接将贷款的金额卷轴跑路,这样就会给银行和垫资过桥一方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