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二次供水的水质指标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
(一)必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大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二)选测项目:由卫生监督监测机构根据二次供水设施所用材质和所用消毒方法选测,项目包括总硬度、硝酸盐氮、氯化物、挥发酚类、砷、六价鉻、铁、锰、铅、镍、紫外线强度等。
二次供水必测项目指标的限值:必测项目中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增加值的限量见表,其它指标的限值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表 增加值的限量
项目 增加值 mg/L
氨氮 ≤0.1
亚硝酸盐氮 ≤0.02
耗氧量 ≤1.0 (但其限值最高不能超过《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
注:增加值是指检测指标的出水值减去进水值。
二次供水水质卫生指标选测项目的限值:紫外线强度大于70mW/cm2,其它指标限值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