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Generators)是指将机械能转换成电能的机械设备,它由水轮机、汽轮机、柴油机或其他动力机械驱动,将水流,气流,燃料燃烧或原子核裂变产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能传给发电机,再由发电机转换为电能。
启动:
1.合上控制箱内的保险后,按启动按钮,按下按钮3~5s,若启动不成功,应等20s左右再次启动。若多次启动不成功,应停止启动操作,排除电瓶电压或油路等故障因数后,再次启动;
2.启动时应观察几油压力,若油压无显示或很低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运行:
1.机组启动后,检查控制箱模块各项参数;机油压力、水温、电压、频率等;
2.通常情况下,机组启动后转速直接达到额定转速;有怠速要求的机组,怠速时间一般为3~5min,怠速时间不易过长,否则可能烧坏发电机相关元器件;
3.检查机组油路、水路及电器的渗漏情况;
4.检查机组各连接处的紧固情况,看有无松动和剧烈振动;
5.观察机组各种保护和监视装置是否正常;
6.当转速达到额定转速,起空载运行的各项参数稳定后,合闸供电;
7.检查确认控制屏各项参数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再次检查机组的振动,有无三漏及其他故障;
8.机组运行时严禁超载。
操作规程
1.启动前应检查燃油箱油量是否充足,各油管及接头处无漏油现象;冷却系统水量是否充足、清洁、无渗漏,风扇皮带松紧是否合适。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2.启动后,应低速运转3~5分钟,待温度和机油压轮均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
3.运行中出现异响、异味、水温急剧上升及机油压力急剧下降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排除故障。
4.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频率值的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5.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值位置,使电压降至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后停止内燃机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