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二次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贷款流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程序: 农村住房抵押借款申请,由拥有农村住房所有权的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借款人(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所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证(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下同),且权利主体一致; (三)抵押人(共有人)对抵押房屋的权属状况、抵押状况、同意处置抵押物的书面承诺; (四)抵押人(共有人)对抵押房屋处置后本人及其所抚养、扶养、赡养的家属有安居之处的书面承诺〔该承诺需抵押人所在村(社区)签署证明意见〕; (五)金融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不得以第三人的农村住房办理抵押贷款。
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