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需要进行加固和维护是因为结构功能或使用条件发生改变,构件承载力不满足使用要求,结构损伤严雨或需要提高耐久性等级。由于针对的是已建工程,其施工环境特点与新建工程是不同的。这种工程的结构或构件已经存在或正在使用,施工时受周边客观条件约束的情况很严重,这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经常因生产设备、臂道和原有结构、构件的限制,导致空间狭窄、拥挤,无法施工作业;业主单位要求,施工时不影响被加固建筑物内的正常生产或生活,这更增加了施工的难度;施工前结构或构件本身就存在隐患,施工中对构件的修整更增大了破坏的风险。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人工拆除 4.11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的放置场所。 4.1.2 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4.1.3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4.1.4 拆除建筑的围栏、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4.1.5 拆除梁和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4.1.6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4.1.7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1.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授预案。 2.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4.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5.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6.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