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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代开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客户满意是我们的服务宗旨

价格:面议 2024-07-01 08:22:01 61次浏览

承兑汇票的贴现是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企业去银行贴现就涉及到一个承兑汇票贴现利息计算方法的问题,而且每天银行之间的贴现利率是浮动的,所以一张承兑汇票贴现费用必须参考的是具体贴现日当天的银行公布的汇票贴现利率。承兑汇票贴现息的计算公式是:金额×(到期天数/360)×利率=贴现息。 备注:对于一些外地票据,或者汇票到期日不是法定工作日的票据,银行会根据实际设定调整天数,例如:异地票据(不是同一个城市的),到期天数在原来基础上(票据到期日-贴现日)再加3天。因为异地票据需要办理时间。同样如果到期日是法定的节假日,汇票到期当天也是无法承兑的,这个时候银行会根据需要再顺延调整贴现天数。

商业汇票背书,是指以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商业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按照法定的事项和方式在商业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汇票转让只能采用背书的方式,而不能仅凭单纯交付方式,否则就不产生票据转让的效力。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1)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2)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3)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4)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5)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长不得超过6个月。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一种制度。因为汇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是委托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据金额,而该付款人在出票时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无当然的支付义务。为使票据法律关系得以确定,就需要确认付款人能否进行付款,于是就设计了汇票的承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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