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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指令是一项旨在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环保法规。该指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通过减少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促进绿色生产和可持续消费。
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
RoHS指令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电器、医疗、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信息技术和通讯设备、消费类设备、照明设备、电动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疗设备、监控和控制设备、自动售货机等。
欧盟RoHS指令的核心要求——(检测认证咨询张工:138-2796-0869)
欧盟RoHS 2.0指令(2011/65/EU)第4条第1款要求:成员国应确保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包括其用于维修、再使用、更新其功能或提升其容量的电缆和零配件中,不得含有附件II所列物质。
RoHS指令中的有害物质限制
RoHS指令禁止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这些物质的含量在设备中的均质材料中不得超过规定限值。
RoHS 2.0指令检测限制物质清单
1.镉(Cd):<100ppm2.铅(Pb):<1000 ppm3.汞(Hg):<1000 ppm4.六价铬:(Cr VI)<1000ppm5.多溴联苯(PBB):<1000ppm6.多溴联苯醚(PBDE):<1000 ppm7.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1000ppm8.邻苯二甲酸苄基酯(BBP):<1000ppm9.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1000ppm10.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1000ppm
其中,4项邻苯于2015年6月4日经修订案(EU)2015/863被正式纳入RoHS2.0指令限制清单中,至此,欧盟RoHS指令共限制包括4项重金属、2项溴化物质及4项邻苯在内的10项有害物质。
RoHS指令的发展历程
2003年2月13日,RoHS指令(2002/95/EC)颁布。
2006年7月1日,RoHS指令开始实施。
2011年7月1日,欧盟发布2011/65/EU指令,取代2002/95/EC,产品范围从8类扩大到11类。
2015年6月4日,欧盟颁布2015/863/EU修订指令,新增邻苯4P(DIBP, BBP, DBP, DEHP)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