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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龙泉驿区私人借钱,在哪可以贷款

价格:面议 2024-11-04 09:00:01 343次浏览

个人消费信贷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采取信用、抵押、质押担保或保证方式,以商品型货币形式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信用。按接受贷款对象的不同,消费信贷又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买方信贷是对购买消费品的消费者发放的贷款,如个人旅游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短期信用贷款等。卖方信贷是以分期付款单证作抵押,对销售消费品的企业发放的贷款,如个人小额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等;按担保的不同,又可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0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三年的人民币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或者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以贷款人认可的抵押、质押或者保证,在银行存入首期房款,借款金额为房款的70%、期限为30年的人民币专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又分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种。

个人消费信贷作为商业银行众多贷款种类中的一种,其操作也必须符合《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经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三个基本环节。由于个人消费信贷的贷款用途限定为消费,作为贷款主体的自然人流动性很大,不易控制,在实际操作中,除封闭性贷款外,其他种类贷款的实际使用方向根本无法控制,所以,在这三个环节中,商业银行更应着重于贷前调查和贷时审查二个关键环节。个人消费信贷的借款人为自然人,借款又为非营利目的,他们相对更注意贷款的成本,如果花了费用而终未得到借款,往往引起矛盾,对商业银行的信誉也会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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