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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黑名单贷款,经验丰富,服务完善

价格:面议 2024-07-01 12:33:01 107次浏览

经营周转贷款: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临时贷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 款额 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结算借款:银行托收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算借款。借款金额通常按托收金额和商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大致相当于发出商品销售成本加代垫运杂费。企业的货款收回后,银行将自行扣回其借款。

卖方信贷:产品列入国家计划,质量在全国处于地位的企业,经批准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奖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奖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这种借款应按货款收回的进度分次归还,期限一般为1至2年。

预购定金借款:商业企业为收购农副产品发放预购定金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批准的计划标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借款期限多不超过1年。

专项储备借款:商业批发企业国家批准储备商品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借款期限根据批准的储备期确定。

循环

◆ 保障方式:抵押、质押、保证、信用。四种方式可组合选择;

◆ 贷款额度:抵质押物按照银行认定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7成;

◆ 额度期限:额度循环有效期长为20-30年,到期后自动作废,不可继续使用;

◆ 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挡贷款利率及银行有关利率浮动规定;

◆ 还款方式:客户可以自主选择等额本息,按月(季)付息,或利随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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