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金融机构,由相应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年龄、预计寿命、房屋的现值、未来的增值折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将其房屋的价值化整为零,按月或按年支付现金给借款人,一直延续到借款人去世。它使得投保人可以提前支用该房屋的销售款,借款人在获得现金的同时,将继续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并负责维护。当借款人去世后,相应的金融机构获得房屋的产权,可进行销售、出租或者拍卖,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相应的金融机构同时享有房产的升值部分。
一、合肥包河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概念
反向抵押贷款(Reverse Mortgage , RM)是住房价值转换(Home Equity Conversion ,HEC)产品之一,是一种以住房为抵押的借贷,并以此为核心,拉动养老、保险、房地产等多项活动。其对象为有住房所有权的老年人。老年人在不必搬离住房情况下,通过反向抵押贷款将住房资产转换成现金,作为房屋的维修、日常生活、长期护理或其他费用等,所有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及费用)将在住房出售、房主搬离或借款人死亡时支付,借款人也可以选择在任何时候自愿偿还所有款项 。
二、合肥包河反向抵押贷款与传统抵押贷款比较
在某种意义上反向抵押贷款相当于传统抵押贷款的一种“倒转”,房主每月从贷款人那里得到贷款而不是向银行支付贷款来购买住房。传统抵押贷款是以贷款人的收入和信用为偿还保证的,而作为抵押品的住房只是作为还贷的一种额外的保证,其债务总额一般随着时间递减,同时住房净资产在上升;而反向抵押贷款是以住房自身的价值为保证的,并不需要收入或信用保证(故对收入低、信用差借款者也适用),其债务总额随着时间而递增,同时住房净资产减少,只有在住房被出售、房主不再居住或是其死亡时才被偿还,在这之前,借款者拥有住房所有权。另外反向抵押贷款是一种不具有追索权的贷款,只能以住房资产来偿还,如果住房资产不足以偿付债务时,借款者不需要支付两者间的差额,因此贷款人可能面临债务不能全额偿还的风险。反向抵押贷款与传统抵押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必须出示收入证明,住房只是一种技术上的担保,而对前者,并不需要收入证明,而又无追索权,故不需要偿还超过住房资产部分的债务。
反向抵押贷款不需要收入及信用证明,从理论上看设计这种抵押贷款比较简单,但考虑到在中长期中,未来经济变化引起房地产价格的变化是非常的不稳定,在5年中升降40%也不罕见。另外加上借款人的剩余居住年数等的随机性,反向抵押贷款的设计是相当复杂的。
三、合肥包河反向抵押贷款运作流程
反向抵押贷款已经成功证券化,因此反向抵押贷款市场的运作流程包括一级和二级市场(如图表1),一级市场是反向抵押贷款发起,二级市场主要是反向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一级市场筹措资金。下面主要就一级市场运行机制进行介绍:
(1)拥有住房自主产权的老年人在政府许可的机构进行反向抵押贷款的信息咨询,明白发起反向抵押贷款之后的权利和义务,在审视自身条件后向反向抵押贷款发放机构提出申请;
(2)贷款发放机构初步审查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请业务,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住房进行客观评估,在满足双方各自的条件下正式签订合约,保险机构为双方保险,保证借款人能根据合约获得相应的权利,也保证向贷款人支付债务总额超过住房自产的部分;
(3)正式合约生效后,住房所有权仍属老年人,老年人按照合约要求维护好住房,贷款发放机构同样按要求支付贷款给借款人;
(4)在老年人死亡、搬离、出售住房时,合约到期,住房所有权转移到贷款人,贷款发放机构处置住房,收回成本,取得利润;
(5)在整个方向抵押贷款一级市场的运作中,政府有关机构起一个市场培育、政策扶植、税费减免、监督检查、信息咨询、保险及在必要时提供资金支持等。
我国推行反向抵押贷款的障碍
目前,我国推行反向抵押贷款项目除产品本身所具有的一般风险外,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障碍,主要有:
(1)传统文化的障碍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传统,“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的优良传统,老人过世后的一切遗产理所当然由儿女继承。反向抵押贷款的推行要考虑这种文化的接受性。对于年轻一代的来说,思想观念解放,易于接受新的事物,其对反向抵押贷款养老模式的接受相对比较容易一点。但对于老人来说,采用反向抵押一方面可能担心由于自己的行动会伤害到子女的尊严,另一方面也可能有自己过世后总要为后代留下些什么的复杂感情因素,即遗产动机的考虑,并且老年人接受新事物总是较慢,反向抵押贷款这种金融产品又相对比较复杂,老人对其的理解与接受会相对难一点。
在中国很少有家庭能够就健康欠佳、父母的死亡以及与此相关的问题进行理性的讨论。这些话题在大部分中国家庭是一种禁忌。以至于老人即使过比较清贫的生活,也不一定知道自己的遗产可以有更广泛的用途,可以提高自己的收入、支持日常的消费。当然,人们的观念总是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现在一代的年轻人就没有他们的上辈那样的遗产动机,他们对于养老保险、年仅等金融工具的概念更加熟悉,比起上辈其对反向抵押贷款就有可能持有完全不同的态度。
(2)政策性风险
国家有关住房、土地使用的政策、养老保障政策,乃至金融保险政策,大致是可据以测定的。且可以预测其长期的变动影响,必然是逐步向增强对居民权益的维护和保障的方向趋进。但具体的政策走向,尤其是长达10数年的政策走向,却是极难把握,这就构成了政策风险。
国家未来住宅政策的变化,对反向抵押贷款的业务开办会有很大冲击。政策风险中,有相当内容还应当属于城市规划风险。目前,我国处于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各地老城区的改造以及新城的扩张,拆迁风波屡见不鲜。反向抵押贷款机构购买的住宅,在长达10数年的城市规划中,是否会遇到因城市规划设计的原因,要对某地段的住宅全部拆迁,和面临会前或其他变动事项。这种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如何,拆迁费能否按市场价补足所损失的全部价值,弥补不足时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形成的盈亏,应当由谁来承担。这些问题能否解决,直接关系到参与反向抵押贷款的积极性。
国家规定国有土地的批租使用年限70年,这一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属、土地价格确定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未来趋势都有直接的影响,从而对反向抵押贷款的运行带来不确定性因素。凡系抵押贷款的归还本质是房地产的二手交易,在出现70年限时间交叉之处该如何处理是反向抵押贷款项目推出之前需要明确的问题。
相关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完善城市拆迁补偿办法,明确有关的城市规划法律及各项相关规章制度。
(3)缺乏完善的金融市场
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发达,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金融产品还不丰富,管理体制落后,各金融机构产品设计、风险管理能力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而反向抵押贷款产品的设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牵涉面广、风险大,并且与老人的养老问题紧密结合,如果设计不当,可能会出现事与愿违的效果,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并且反向抵押贷款的顺利运作要有一个完善的二级市场的支持,以增加贷款的流动性。目前我国的俄传统住房抵押贷款市场虽然已有较大的规模,但还处于初级阶段,资产的流动性是比较低的,致使资金的利用效率低下。
对于我国来说,首先应该进一步深入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机构市场竞争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其次认真对待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在带来挑战的同时,也为国内金融机构带来了发展机遇。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带来市场竞争压力,能够促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