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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安市代开个人存款证明,优质服务请放心

价格:面议 2024-11-24 12:00:01 185次浏览

资金证明是由银行出具的一种证明企业或者是个人的资金实力证明,很多客户对资金证明不是很了解。银行出具资金证明的方式有很对种,一般我们常见的有;时点资金证明、存款证明、资信证明、余额证明、流水证明。这些证明可以统称为:资金证明。

资金存款证明

编号

兹证明(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在我行开立有存款账户 ,账号 ,账户名 ,截至 20xx 年 月 日该账户存款余额为(大写) (¥ )。 我行只对上述时点的存款真实性负责,对上述时点之后被证明人账户内存款发生 的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该存款证明只证明该客户在上述时点的存款情况,不作其他用途。

经办行公章

年月

说明:

1.此联为客户联,复印、涂改无效;

2.此证明不能转让,不能用于质押,不能代替存单(折、卡等)作为取款凭证。

开具工资收入证明,向特定单位根据用途、以员工劳动合同应发工资为基础,不超过工资证明开具前12个月平均月应发工资作为收入开具证明。标准工资收入证明中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信息、执行劳动合同入职时间、职务职位、月薪或年薪、薪资结构含提成及奖励工资等。

存款证明业务: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存款证明种类:

(1)出具证明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只证明昨日及之前余额,不证明当日余额)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

(2)出具证明时在我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蕞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请您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相应的存款证明。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12260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