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公司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转投资不同:对于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在转投资方面则完全没有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人完全可以通过受让股份或购买股票的方式成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3、民事责任承担主体不同: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有二,一为公司,二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的民事责任承担主体则显得较为单一,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第18条的规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也是本质的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对债权人则承担无限责任。
企业税务筹划所具备的特点
其主要有:
(1)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税务筹划是在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进行,是纳税人在遵守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在多种纳税方案中,做出选择税收利益更大化方案的决策,具有合法性。
②税务筹划符合税法的立法意图。
(2)税务筹划具有事前筹划性。是指税务筹划是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来实现节税的目的,其筹划活动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
(3)税务筹划具有明确的目的性。是指税务筹划活动开展是在筹划目标的指导下进行,只有明确了目标,才能制定具体的筹划方案。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我国,任何办理营业执照的盈利组织都要有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不论该场所是自有的,还是租赁的。办理营业执照时,对于自有经营场所,会计主体应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场所应提供出租单位的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租赁协议。代理记账机构有了办公场所,财政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才可以上门检查和指导代理记账工作,同时也方便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单位咨询和接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