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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开区开具银行资金证明,以诚为本,以信相守

价格:面议 2024-09-18 02:00:01 14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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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入证明需要注意事项:

(1)收入证明通常是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是财务部门所开具,而且要加盖公章;

(2)收入金额至少要是月供的2倍;

(3)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4)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5)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则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银行存款证明分为两种,一种是纸质存款证明,另一种就是电子版存款证明。如果储户要开立纸质存款证明,那么需要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银行线下网点办理,而开立纸质存款证明每一家银行的要求也不一样。而电子版存款证明一般在银行手机APP就可以开立。

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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