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9.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条件 1.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所在单位地形图(1/1000),工程概况及简要说明; 3.建筑工程项目1/500实测总平面图一式两份,计经委立项批文,城建规划部门勘测红线图一份; 4.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送消防设计专篇 5.设计任务书、说明书、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6.全套土建、结构、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7.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8.设计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报消防需要哪些图纸|消防报审蓝图盖章 总平面图: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等。 2、建筑、结构 (1) 平面图: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平面布置,房间功能和面积,疏散楼梯、走道,消防电梯,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立面图: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件的可见部分;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3)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3、建筑电气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图。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设置平面图。 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2)各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3)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 (4) 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 5、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消防局法制科领导到现场抽检材料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将送检材料准备好,对送检材料进行密闭包装加贴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封条上加盖公章,取(抽)及见证人员应当在封条上签名确认,封条应贴在适当部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样品封样时进行拍照,拍照时应将见证人和样品拍在照片中。 7、填写《消防产品以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告知书》3份及《抽样单》,并将拍好的照片粘贴在《抽样单》背面。 将填写齐全的《消防产品以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告知书》送消防局法制科盖章,盖章后将送检的材料、填写好的《抽样单》、《告知书》送交消防产品及装修材料送检验机构检验。 消防材料是消防工程的基础,需要送检的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后续消防工程的质量,也能够在必要时候起到免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