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条件 1.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所在单位地形图(1/1000),工程概况及简要说明; 3.建筑工程项目1/500实测总平面图一式两份,计经委立项批文,城建规划部门勘测红线图一份; 4.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送消防设计专篇 5.设计任务书、说明书、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6.全套土建、结构、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7.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8.设计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送检要求及规定 1、提前两周到市消防支队法制科进行工地情况登记,并领取《验收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一览表》进行填写。 2、消防工程备案的不再送检;只有需要消防审核的消防工程(丙类以下)需要送检。消防工程的施工结果检查,主要依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GB 50242规定: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①施工现场收集齐消防产品及装修材料的型式检测报告、合格证、消防设备及材料的身份铭牌等资料。 ②材料抽检时工程的建设方、消防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各主要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代表到场、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单位(如有)。
人们的消防意识越来越高,由于设备以及环境的不断变化,长期使用,其消防问题也存在一定的隐患,这就需要对场所的消防进行一定的改造设计,从而保证人们的使用,延长场所的使用寿命。
(一) 、消防改造设计依据:
1、业主提供的建设平面图;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6、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消防改造设计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规范和有关政策;
2、建筑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等均采用非燃烧材料;
3、消防设备选用精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部分检验合格的产品,并要求可靠、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消防报审所需的图纸及制图说明
1. 图纸目录:列出所有图纸名称及图纸编号。
2. 图例:列出所有图例图形及名称,如在每张图中标注图例,本页可不制作。
3. 装修设计说明:说明工程地址、面积、图纸编制依据及规范、装饰材料防火等级。
4. 电气设计说明:说明设计时所参照的规范、标准,简单叙述配电箱、灯具、应急照明、电线电路的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