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地域地质资料,如地层、地质构造、岩性、土质等;(2)地形、地貌资料,如区域地貌类型及主要特征,不同地貌单元与不同地貌部位的地质评价等;(3)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如地下水的类型、分带及分布情况,埋藏深度、变化规律等;(4)各种特殊地质地段及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情况,发育程度与活动特点等;(5)地震资料,如沿线及其附近地区的历史地质情况,地震烈度、地震破坏情况及其与地貌、岩性、地质构造的关系等;(6)气象资料:如气温、降水、蒸发、温度、积雪、冻积深度及风速、风向等;(7)其它有关资料,如气候、水文、植被、土壤等;(8)工程经验、区内已有公路、铁路等其它土建工程的地质问题及其防治措施等。
地质勘察:主要承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勘查(包括地下水监测、水文地质钻探、水资源评价、水源地勘查、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矿山水文地质勘查、矿山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水资源论证等项目。 工程勘察: 主要承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地质灾害监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及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项目。 基桩工程:主要承接地质灾害治理、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及基坑支护工程等岩土工程施工项目。 测绘工程:主要承接地球物理勘查及测绘地理信息等项目。 地质灾害:主要承接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及治理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等项目;承接有关部门安排的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及抢险等。
地质勘察的方法:地质坑、槽探。坑、槽探是在建筑场地挖探井或探槽以取得直观资料和原状土样,这是一种不使用专用机具的常用勘察方法。当场地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时,利用坑探可以直接观测地层的结构和变化,但坑探可达的深度较浅。坑探的种类有探槽、探坑和探井。
地质勘察一般在地质测绘的基础上进行。它可以直接深入地下岩层取得所需的地质条件资料,是探明深部地质情况的可靠的方法。地质勘察的主要方式有地质钻探、坑探和物探,其主要任务为:探明建筑场地的岩性及地质构造,即以及各地层的厚度、性质及其变化;划分地层并确定其接触关系;以及基岩的风化程度、划分风化带;研究岩层的产状、裂隙发育程度及其随深度的变化;研究褶皱、断裂、破碎带以及其他地质构造的空间分布和变化。探明水文地质条件,即含水层、隔水层的分布、埋深、厚度、性质及地下水位。探明地面及物理地质现象,包括河谷阶地、冲洪积扇、坡积层的位置和土层结构;溶岩的规模及发育程度;滑坡及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特性等。提取岩土样及水样,提供野外试验条件。从钻孔或勘察点去岩土样或水样,提供室内试验、分析、鉴定之用。勘察所形成的坑孔可为现场原位试验提供场所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