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授预案。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应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拆除工程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应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建筑倒塌时的触地震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震沟.为保护临近建筑和设施的安全,爆破震动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建筑基础爆破拆除时,应限制一次同时使用的药量。爆破拆除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