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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纳税申报代办服务,期待为您效劳

价格:面议 2024-11-12 01:00:01 532次浏览

所需材料

1、纳税申报表[期初(1月)、期末(12月)和未经审核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附表;

2、记账凭证、账簿;

3、本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税务登记证、代码证、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

5、前期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审核报告、年度会计报表审核报告、验资报告;

6、银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购销合同等重要经营合同与协议;

7、现金盘点表;

8、银行对账单;

9、存货盘点表;

10、固定资产盘点表;

11、全年科目汇总表;

12、往来账款余额明细表;

13、预提费用及暂估已到发票的复印件;

14、行驶证复印件;

15、地税全年分税种申报的明细表;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相同,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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