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
金属几乎可以无限制地回收,因此,金属回收给环境保护、能源和水的利用带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机遇,并为向低碳、资源节约型的绿色经济过渡做出贡献。然而,受到工艺和回收成本的影响,金属回收率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收购各大生产厂家的各种拆迁废钢筋、工业废料、铜、铝、不锈钢、各种稀有金属、闲置设备、厂房拆迁、报废汽车拆除等,同时可以长期合作承包各厂家、企事业单位的一切废旧处理物质。
物质再生应用研究所(原内贸部物质再生应用研究所)采用硫代硫酸钠溶液溶解废胶片上的卤化银,溶解过程中参加抑制剂阻止胶片上明胶的溶解,溶解液经电解回收银,片基回收应用。银浸出率>99%,回收率98%,银纯度99.9%。此法已应用于工业消费。
金属回收是指从废旧金属中分离出来的有用物质经过物理或机械加工成为再生利用的制品,是从回收、拆解、到再生利用的一条产业链。金属回收产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及再生利用生态圈。这个产业链从国外废料供货商开始,经过贸易商、进口商、代理商、港口、拆解厂(定点企业或五金厂)、回收公司、金属加工厂等环节,实现了资源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