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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倍数泡沫灭火剂出售,科技产品,值得信赖

价格:面议 2024-11-17 11:00:01 527次浏览

环保型氟蛋白抗溶泡沫灭火剂

(FP/AR3%型、FP/AR6%型)

■概述:

该灭火剂为低倍数泡沫灭火剂,适用于各种低倍数泡沫产生器。适用于生产、贮存醇、酯、醚、酮、有机酸等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的扑救与预防,如:大型化工厂、酒厂、化工仓库、船舶运输。

氟蛋白抗溶泡沫灭火剂广泛用于生产、贮存水溶性、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大型化工厂、飞机场、酒厂、油田、化工仓库、油库、船舶等处初起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对大面积油类火灾和固体火灾扑救,效果优于蛋白、氟蛋白泡沫灭火剂。

■ 混合比:

FP/AR3%型与水的混合比为3:97

FP/AR6%型与水的混合比为6:94

■流动点:普通型 -10℃ 耐寒型 -15℃~-30℃

■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a. 产品包装为20 Kg、25Kg、50Kg、200Kg塑桶,1000 Kg(IBC吨桶)

b.产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它化学品及其它类型的泡沫灭火剂

c.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库房内,防止曝晒,贮存的环境温度-5℃~40℃

d.本公司可为您配制耐寒型、耐海水型及低粘度型产品

环保型A、B 类泡沫灭火剂

■ 本公司新研制生产的A类泡沫灭火剂、B类泡沫灭火剂,是新型的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剂。其主要优点为控火速度快,火场用水效率高,具有隔热防辐射,防复燃的显著效果,能大大降低火灾现场的水渍损失,它可按0.1~1%的配比浓度供火场任意调配。本公司生产的A类、B类(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剂系列产品目前已装配在上海消防总队购进的卢森堡A、B类(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中,使用效果完全符合进口产品的各项技术要求,现已替代进口产品在北京、上海推广使用。本公司生产的A类、B类(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剂系列产品不仅适用于所有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剂系统中。同时也适用于普通的高、中、低倍泡沫灭火系统,但在这些系统中,水渍损失率等同于其它灭火剂。因此,本公司建议:在没有其它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应将本公司生产的A类、B类泡沫灭火剂装配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中,才能发挥以上的优势,才能获得既经济又的双重效果。

环保型中倍抗溶泡沫灭火剂

(Z/AR3%型、Z/AR6%型)

该灭火剂为中倍数泡沫灭火剂,适用于各种中倍数泡沫产生器。被广泛使用在生产、贮存醇、酯、醚、酮、有机酸等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有限空间的火灾的扑救与预防,如:各类化工仓库、大型化工厂、酒厂、船舶运输。用于大面积易燃、可燃流散液体的覆盖,更能发挥其作用。

混合比:Z/AR3%型与水的混合比为3:97

Z/AR6%型与水的混合比为6:94

流动点:普通型≤-5℃ 耐寒型≤-15℃~-30℃

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a、产品包装为20 Kg、25Kg、50Kg、200Kg塑桶,1000 Kg(IBC吨桶)

b、产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它化学品及其它泡沫灭火剂;

c、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库房内,放置曝晒,贮存的环境温度为0~40℃;

d、 本公司可为您配制耐寒型、耐海水型产品

2%型耐海水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型号:2%G、2%HEF

该灭火剂为高倍数泡沫灭火剂,可用于各种类型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主要适用于国内外行驶于海洋淡水资源少的各类船舶的火灾预防与扑救。该产品目前是国内依据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IMO MSC/Circ.670标准生产的新产品,产品已通过MED认证。尤其是该产品配套使用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中。更能体现其产品的特点,以使用较少的产品达到较大的灭火效能,其灭火效能是国内、外其它同类产品的双倍乃至于几倍。

混合比:

2%G(2%HEF):水 = 2:98

流动点:≤-10℃

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a. 产品包装为20 Kg、25Kg、50Kg、200Kg塑桶,1000 Kg(IBC吨桶)

b产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它化学品及其他类型的泡沫灭火剂

c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库房内,防止曝晒,贮存的环境温度为-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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