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商标实质审查期9个月。)
友情提醒:在商标申请期间(未获准注册之前),请不要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记(如:“注册商标”、“®”等),可以标记“TM”。
法人申请商标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供的资料。
法人申请商标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2.商标图样(包括文字图样或图形等),3.告知欲注册的产品或服务,例如想注册的是服装还是电器。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终被不予核准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以办理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