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证(验收)评价标准(试行)》,并于同年12月1日起废除原评价标准JJG1021-90。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实验室资格认证评价标准》补充了中国计量法律管理的规定。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贸易认证数据。产品质量评价。成果评价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是违法的,必须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认可的区别:
1.实验室资格认证(计量认证)是法律计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对于检测机构,是检测机构进入检测服务市场的强制性审批制度,即:具有计量认证资格。只有具有法律地位的机构才能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
2.国家实验室认可与国外实验室认可制度一致,是自愿申请的能力认可活动。国家认可的实验室检测技术机构证明其符合国际校准和/或检测实验室能力的能力要求。
计量认证资质怎么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
(一)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资质认定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或者远程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认定期限内,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将技术评审时间告知申请人。由于申请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四)资质认定部门自收到技术评审结论之日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