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的等级
建筑用木材,通常以原木、板材、枋材三种型材供应。原木系指去枝、去皮后按规格加工成一定长度的木料;板材是指宽度为厚度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的型材;而枋材则为宽度不足三倍厚度的型材。
按照国家标准,根据木材的缺陷情况对各种商品木材进行了等级划分,通常分为一、二、三、四等。结构和装饰用木材一般选用等级较高的木材。对于承重结构用的木材,又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88)的规定,按照承重结构的受力要求对木材进行分级,即分为I、II、III三级,设计时应根据构件的受力种类选用适当等级的木材。例如承重木结构板材的选用,根据其承载特点,一般I级材用于受拉或受弯构件;II级材用于受弯或受压弯的构件;III级材用于受压构件及次要受弯构件。
条木地板是室内使用普遍的木质地面,它是由龙骨、地板等部分构成。地板有单层和双层两种,双层者下层为毛板,面层为硬木条板,硬木条板多选用水曲柳、柞木、枫木、柚木、榆木等硬质树材,单层条木板常选用松、杉等软质树材。条板宽度一般不大于120mm,板厚为20~30mm,材质要求采用不易腐朽和变形开裂的优质板材。
木花格即为用木板和枋木制作成具有若干个分格的木架,这些分格的尺寸或形状一般都各不相同。木花格具有加工制作较简便、饰件轻巧纤细、表面纹理清晰等特点。木花格多用作建筑物室内的花窗、隔断、博古架等,它能起到调节室内设计格调、改进空间效能和提高室内艺术质量等作用。
木材在加工成型材和制作成构件的过程中,会留下大量的碎块、废屑等,将这些下脚料进行加工处理,就可制成各种人造板材(胶合板原料除外)。常用人造板材有以下几种:
胶合板是将原木旋切成的薄片,用胶黏合热压而成的人造板材,其中薄片的叠合必须按照奇数层数进行,而且保持各层纤维互相垂直,胶合板层数可达15层。
胶合板大大提高了木材的利用率,其主要特点是:材质均匀,强度高,无疵病,幅面大,使用方便,板面具有真实、立体和天然的美感,广泛用作建筑物室内隔墙板、护壁板、顶棚板、门面板以及各种家具及装修。在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是三合板和五合板。我国胶合板主要采用水曲柳、椴木、桦木、马尾松及部分进口原料制成。
纤维板是将木材加工下来的板皮、刨花、树枝等边角废料,经破碎、浸泡、研磨成木浆,再加入一定的胶料,经热压成型、干燥处理而成的人造板材,分硬质纤维板、半硬质纤维板和软质纤维板三种。纤维板的表观密度一般大于800kg/m3,适合作保温隔热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