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是指将货物从外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行为。税法规定,凡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应于进口报关时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清关(Customs Clearance)即结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或出口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
接货:进口商或国外公司以电话或传真通知进口部人员货物即将入关,操作人员派车到进口商处提取清关文件。委托人应当向货运代理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
报关:报关员在接到清关文件后先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交由海关进行清关。
出税:在海关审核无误后,将会自动打出一份进口关税税单和增值税税单,由客户直接交纳税金,或由货运代理代垫税金。进口转关货物,按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汇率和税率征税。
查验:税金交纳后等待海关的进一步指示。海关如需查验货物,则由报关员和海关官员共同查验,查验合格后,货物方可放行。送货:根据进口商的要求,货运代理可派车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成本核算:在此票货物顺利清关并抵达进口商指定地点后,进行后期成本核算。货运代理进口报关发生的费用如下:运输费、报关费、代垫税金、操作费、仓储费等。
此外,进口商应注意货物的申报期。海关规定,进口货物应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l4日内办理申报。如逾期申报,海关则自第l5日起按到岸价每日征收0.05%的滞报金。如超过3个月仍未申报,海关即变卖货物,在扣除各种费用后,余款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