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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工程履约担保公司,长期合作

价格:面议 2024-11-02 11:05:01 405次浏览

实施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执行,《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60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所谓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的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履约担保作为合同一个重要元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工程实施阶段,履约担保穿插运用于各合同主体中,工程审计重点关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履约担保情况,即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在工程施工招标中就有对履约担保的数额、形式以及退还形式等作出具体要求,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也有就履约担保进行约定。

履约担保种类

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其中开展为广泛的的业务有: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和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

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成工程建设的担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探索和实践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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