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拆除 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的放置场所。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拆除工程相关要求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原审批准方可实施。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远离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距离。 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静力破碎 进行建筑基础或局部块体拆除时,宜采取静力破碎的方法。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 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砖孔与注入破碎剂同步进行施工。静力破碎时,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