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拆除应采用电力起爆网路和非电导爆管起爆网路,电力起爆网路的电阻和起爆电源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非电导爆管起爆应采用复式交叉封闭网路。爆破拆除不得采用导爆索网路或导火索起爆方法。装药前,应对爆破器材进行性能检测,实验爆破和起爆网路模拟实验应在场所进行。
运输爆炸器材时,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派专职押运员押送,按照规定路线运输。爆炸器材临时保管地点,必须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应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建筑倒塌时的触地震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震沟.
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规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拆除钢层架时,必须采取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取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拦等。
一般规定 2.0.1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员,检查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2.0.2 施工单位应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0.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0.4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授预案。 2.0.5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6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2.0.7 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2.0.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2.0.9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