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精特新企业定义:
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
企业规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二、内涵及特征
(一)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
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二)精细化。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
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三)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
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四)新颖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
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二、申报条件
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从已纳入《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且并公布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选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任意一项专项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4、节能、环保和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