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会问吊车可以用于哪些地方,用于港口、车间、工地等地的起吊搬运机械,吊车的用处在与吊装设备、抢险、起重、机械、救援。在一定范围内垂直提升和水平搬运重物的多动作起重机械。吊车是起重机的俗称。在建桥工程中所用的起重机械,根据其构造和性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类型起重机械和臂架类型起重机,缆索式起重机四大类。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气动葫芦、电动葫芦、平衡葫芦(又名平衡吊)、卷扬机等。
吊车租赁注意事项:
1、合理计算吊车租赁费,计时准确、及时提供吊车租赁服务。
2、司机不酒后作业,按时台班到点。
3、不收小费、不带脾气作业施工。
4、作业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
起重机型号选择
1)根据起重量和起升高度,考虑到现场的其它条件,即可从移动式起重机的样本或技术性能表中找到合适的规格。由于起重机的起重量越大,在吊装项目中充分发挥它的各种性能就越困难,利用率越低,因此,只要能满足吊装技术要求,不必选择过大的型号。
2)必须指出,起重机的名义起重量是在起重臂短,幅度小时允许的起重量;当起重臂伸长,幅度增大时,起重量相应减少,其数值可由起重机工作性能数据中求出。当轮胎式起重机不能使用支腿时,起重量应按规定性能进行计算或按使用说明书规定(一般为支腿起重量的25%以下)如果在平坦、坚硬的路面上吊重行驶,则起重量应为不打支腿时的额定容量的75%,以保证作业。
3)如果单台起重机的起重量不能满足要求,可选择两台进行抬吊施工;为保证施工,吊装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总起重量的80%。
吊车行车前检查: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吊车各部技术状况处于完 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达到标准,方准使用。严禁起重机带病作业。
(2)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
(3)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管理标准》和“生产守则”。
(4)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5)运行吊车载物起步须用低速档;吊物底端面须距地300~400毫米,吊物行驶中不得换档,避免急剧转向和紧急制动,必须缓慢行驶。
(6)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8)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9)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站人或通行。回转台上严禁站人。臂架回转和运行吊车的顺车、倒车、调头应不刮碰周围的任何设施。
(10)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11)起重机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2)吊车运行路面应不发生车轮下陷或使车身倾斜。汽车吊各支腿处的地面坚硬度应保持一致,作业时不产生严重下陷。
(13)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14)起重机吊装工业屋架,柱子就位,吊行车梁就位、吊屋面板(梁)时,摘挂必须彻底,不准刮碰。
(15)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吊一个工作物时,必须制定完善的措施,由一人统一指挥。吊装时,两车的升降速度要相等,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重量的80%。
(16)应尽量避免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小距离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
(17)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18)严禁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9)起重机司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拒绝吊运:
1)起重机所用钢丝绳不合技术规定,
2)所吊工作物件捆绑不牢固,
3)工作物上有人时或手扶吊钩时,
4)吊物超过额定重量或物体重量不明时,
5)吊物埋在地里时,
6)指挥信号不明确或多人指挥时,
7)易爆物品不吊,如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
8)吊物需歪拉斜拽时,
9)起重机发生故障没排除时,
10)在作业环境不良的场地作业时无人监护,维护现场时,如空间窄小,过往行人多、照明不良等。
(20)起重机作业时发生故障,应支撑吊物,修理时必须把重物放下,停止运转后修理。
收车后保养
(21)检修车辆时采取防护措施。清洁全车,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